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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贯彻《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工作会议,就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项部署。 今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在旧的《办法》的基础上做了新的修订,增加了一些新的监管条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基层药品监管如何贯彻执行新的监管条款做了具体的指导和部署。为了深入贯彻省局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辖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琼海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新《办法》工作会议,分别就药品分类、销售药品出具销售凭证、处方药销售、特殊药品和计生药品经营、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等7个方面的要求做了详细具体的布置,以迎接省局的专项检查验收。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共127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琼海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冯培壮在会议上做了强调讲话,他指出,新颁布实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仅次于《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一部重要的药品监管法规,《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药品监管法律框架体系日益完善和互补,对今后加强药品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各药品经营者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他还指出,当前我市药品经营管理尚存在与新《办法》不相衔接的地方,特别是个别企业在完成药品GSP认证后一定程度上放松了管理,散乱现象有所回潮。为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新《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镇村药品GSP认证后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监管政令畅通和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组织发放了统一印制的《琼海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票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共发放票据1636本。7月初,琼海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对上述药品经营监管7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各药品零售企业贯彻执行新《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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